经常可以看到城区里时髦女子怀抱一只小狗洋洋洒洒;优雅男士手牵巨型牧羊犬四处溜达,偶尔我也受其影响,大有养狗的冲动。
一旦回到农村,看到狗就敬而远之,运气好还能跟它决斗,倒霉,你就只能被群攻了。他们也有聚会的时候,看看吧:这四只是要好的,经常三五成群。或是在寂寞难耐的时候,或是在无家可归的时候,西家走走,东家瞧瞧,得过且过,偶尔也苦中作乐。这些是开朗型的。害羞型的就不大愿意高调地出场,总是在集市的某个角落安静地啃骨头。
原以为只有家附近才有那么多流浪狗,他们想我家的猫一样,肆无忌惮的下崽,又不是混血儿,很难“吃香”,就只好放归上林了。但结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。一些集市上三五成群的狗们更是难耐寂寞,有群起而攻之得,有自视清者旁观的,为之奈何。看看来来回回,过过往往,习以为常的人们,我们该做些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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